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涉企收費管理減輕企業負擔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部署加強涉企收費管理工作,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
  《通知》指出,進一步加強涉企收費管理、減輕企業負擔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和國務院部署要求的重要舉措,有利於進一步推進簡政放權,建立權力清單制度,也有利於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激發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的活力。
  《通知》明確提出了進一步加強涉企收費管理、減輕企業負擔的重點任務:一是建立和實施涉企收費目錄清單制度,對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和實施政府定價或指導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實行目錄清單管理並對外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各地區、各部門必須嚴格執行目錄清單,目錄清單之外的涉企收費,一律不得執行。
  二是從嚴審批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項默新設立收費項目必須依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對沒有法律、行政法規依據但按照國際慣例或對等原則確需設立的,要報國務院批准。要不斷完善收費管理,加強與產業政策的協調配合,建立多層次監督體系,進一步強化事中和事後監管。
  三是切實規範行政審批前置服務項目及收費,對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行政審批前置服務項目一律取消。各地區、各部門在公開行政審批事項清單的同時,要將涉及收費的行政審批前置服務項目公開,並引入競爭機制,通過市場調節價格。個別確需實行政府定價、指導價的行政審批前置服務實行政府定價目錄管理,嚴格核定服務成本,制定服務價格。
  四是堅決查處各種侵害企業合法權益的違規行為,取消違規設立的各種涉企收費項目。對違規收費行為要堅決予以曝光,並按照法律法規及黨中央國務院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建立企業負擔調查信息平臺,完善舉報和反饋機制。
  五是全面深化涉企收費制度改革。按照“正稅清費”原則,通過清理取消和整合規範,逐步減少涉企收費項目數量。建立支持小微企業的長效機制,將暫免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行政事業性收費改為長期措施。加強涉企收費政策宣傳評估,研究完善保護企業權益的相關法律法規。
  《通知》強調,各地區、各部門要充分認識進一步加強涉企收費管理、減輕企業負擔的重要意義,充分發揮各級減輕企業負擔工作機制的作用,加強組織領導,抓好工作落實。
(原標題: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涉企收費管理減輕企業負擔的通知》)
(編輯:SN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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